2023年度合作发展联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学科教学联盟建设项目工作方案
合作发展联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商丘师范合作发展联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和《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文件精神,以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作发展联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供大家参考。
商丘师范合作发展联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和《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文件精神,以汇聚社会力量,搭建合作平台,发挥集团效应为目的;以行业为依托,以就业为导向;以人才培养为纽带;以聚集优质教学资源和校企合作为重点;充分发挥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各自的优势,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校企合作,实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拓宽应用技术教育的发展空间,培育能满足区域产业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拟由商丘师范发起,成立商丘师范合作发展联盟,联盟的基本内容及组织工作方案如下:
一、联盟基本内容
(一)联盟性质
商丘师范合作发展联盟是以商丘师范为依托,有关企业、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自愿组成的多法人联合体和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联盟为非独立法人组织,各成员单位原有的所有制结构不变,隶属关系不变,管理体制不变,人事关系不变,会计核算形式不变。
联盟旨在通过成员之间开展信息沟通、人才培养、业务合作、资源共享、课题研究、政策咨询等共享性活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紧密型的合作关系。本联盟是公益性和开放式非
官方合作组织,相关单位不论隶属关系、所有制性质,均可自愿加入。
联盟实行理事会负责制,秘书处设在商丘师范校地合作处。
(二)联盟宗旨
以“合作、融合、共赢”为目标,汇聚社会各方力量,搭建合作平台,达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推动科技转化,实现共同发展,进而带动区域经济文化发展。
(三)合作内容
商丘师范合作发展联盟成员之间的合作内容主要包括:
1.信息交流:通过联盟网站、论坛、会议等形式,实现共同发展与资源共享的信息交流,为联盟成员单位提供人力资源服务、校企合作项目信息。
2.人才培养:入盟成员单位通过互相开放教育培训、生产研发、设备设施、人力资源、就业岗位、社会市场等综合资源,通过参与高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订单式人才培养、技能大赛、高校之间跨校第二专业、跨校选课互认学分等方式,推动院校和企业等社会部门的人才培养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3.师资交流:成员之间师资互聘,高校聘请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为兼职教师或开设流动讲座与专题讲座,企业聘请高校教师参与技术人员培训工作,构筑联盟内企业人员和院校师资培训互动平台。
4.项目开发:整合资源,共享实验、研发条件,合理分工协作,根据组织会员单位自愿,跨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教师开展技术攻关、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工作。入盟成员单位有权优先参加联盟组织的国家级课题研究,提升科研教学实力,共享研究成果。
5.校企共建:通过联盟平台,以校企联动的方式,集聚教育与产业合作的综合优势,打造教产合作、创建标准化实习实训基地等校企一体的品牌项目,实现联盟内院校与企业优质资源共享。
(四)联盟组织机构
1.联盟管理机构有:联盟理事会、联盟秘书处和各专业委员会。其中联盟理事会是决策机构,联盟秘书处为日常办事机构,各专业委员会为合作工作机构。联盟采取理事会共商机制,每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特殊情况下可以召开专题会议。
2.理事会由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设名誉理事长若干名,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若干名,常务理事和理事若干名,其中,理事长由商丘师范校长担任。理事会的职责是制定联盟合作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督促成员单位承担联盟各项工作任务的进度,协调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多方位合作,挖掘各成员单位中的资源潜能,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和共赢发展等。
3.联盟秘书处是理事会的常设机构,设在商丘师范校地合作处,设秘书长一名,成员若干。具体负责联盟的日常事务及
各项组织工作,审核和接纳新会员,受理会员退出联盟的申请;具体落实理事会制定的各项计划,督促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同时开展工作研讨和编印《商丘师范合作发展联盟工作简报》,负责组织安排联盟会员的联谊活动,建章立制,沟通信息,加强管理。
4.各专门委员会根据需要分类组建,成员由参盟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组成,以项目等方式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理事会牵头协调,理事单位具体承办。
(五)联盟会员管理
1.加入联盟的机构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承认联盟章程,有加入本联盟的意愿;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
(3)在本区域或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实力和影响力。
2.加入联盟的可以通过以下三个程序
(1)拟参盟单位提交申请书;
(2)经理事会审议通过;
(3)颁发联盟会员证书及牌匾。
3.会员单位享有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享有联盟服务的优先权,免费、优惠或优先获取联盟提供的相关服务;
(3)参加联盟组织的各类活动,无偿参加联盟参与主办、协办的其他业界大型活动;
(4)具有对联盟工作的批评、建议与监督权,向理事会提出议案和修改章程的建议等;
(5)退会自由。
4.会员单位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联盟章程,维护联盟的合法权益、社会声誉,积极参加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
(2)执行理事会决议,按时完成联盟交办的工作;
(3)与联盟成员交流信息、经验并共享资源;
(4)按照联盟要求向联盟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数据;
(5)对从联盟获得的资讯保密。
二、组织工作方案
(一)成立商丘师范合作发展联盟工作领导小组
发起单位商丘师范成立合作发展联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联盟筹备、协调、管理、考核工作。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介晓磊
司林胜
副组长:陈向炜
徐茂田
辛作义
成
员:孙家付
陈文章
郭文佳
薛明志
翟滨
方瑞华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地合作处,孙家付任办公室主任。
(二)广泛宣传发动
结合商丘师范思想观念大讨论活动,在深入学习学校第三
次党代会精神的基础上,向全校教职员工宣传建立商丘师范合作发展联盟的意义、联盟性质、合作内容与方式等。鼓励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参与联盟建设和对外宣传工作。
(三)遴选、邀集联盟成员
商丘师院作为发起单位和将来开展工作的依托单位,多渠道遴选、邀集联盟成员是联盟成立的基础工作,具体方式如下:
1.联盟合作伙伴必须符合入盟条件,并能够与学校开展紧密合作。
2.各教(部)根据自身专业建设的需求,每个专业联系两个及以上校外单位作为联盟合作伙伴;各职能部门根据自身工作性质和需要联系联盟合作伙伴。并将合作伙伴单位的基本情况、拟合作内容与方式等信息(已建立合作关系的还要将合作协议、合作进展情况)报送商丘师范合作发展联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联盟工作领导小组依照合作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合作单位进行初步遴选。以学校名义向合作单位发出邀请,并将合作宗旨、合作方式等章程内容向合作单位说明,广泛征求合作单位意见。
4.各二级根据专业特点联系合作单位。
(四)召开成立大会
1.成立联盟领导机构
在前期遴选、联系和邀请等工作的基础上,召开商丘师范
合作发展联盟成立大会。成立联盟理事会,确定联盟理事长、副理事长等领导成员。成立联盟秘书处,确定秘书长等。
2.审议通过联盟章程
由商丘师范向大会提交商丘师范合作发展联盟章程草案,进行充分讨论,并依照会议程序进行表决通过。
3.召开合作发展论坛及项目合作会议
组织参会联盟单位召开合作发展论坛和项目合作会议,对应用型本科高校发展方式、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会员单位之间项目合作洽谈,并将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对合作项目进行登记备案。
(五)建立网站、挂牌
成立大会召开以后,整理联盟组织成立的相关材料,建立联盟网站,并及时公布合作信息;完成与合作单位的挂牌仪式。待条件成熟时可以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
(六)考核完善
各及相关职能部门与联盟单位的合作工作开展情况,以报告形式提交联盟秘书处。领导小组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门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