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林地被侵占问题分析及综合整治措施的研究与思考 (2023年)关于林长制的思考
国有林场林地被侵占问题分析及综合整治措施的研究与思考 国有林场林地被侵占问题分析及综合整治措施的研究与思考摘要:长期以来,部分国有林场存在相当严重的林地被非法侵占情况,严重影响了国有林场正常生产经营,并在一定程度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有林场林地被侵占问题分析及综合整治措施的研究与思考 ,供大家参考。
国有林场林地被侵占问题分析及综合整治措施的研究与思考
摘要:长期以来,部分国有林场存在相当严重的林地被非法侵占情况,严重影响了国有林场正常生产经营,并在一定程度上对生态文明建设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在新时期开展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工作存在必要性。本文从开展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入手,探讨国有林场林地被侵占历史原因及侵占方式,提出如何推进开展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工作,发表个人见解,希望带来参考。
关键词:国有林场;林地被侵占;整治
国有林场是国家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的林业单位,肩负国家森林培育和森林资源保护重任,关系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现阶段广西区内各国有林场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被侵占林地问题,政府部门需要制定工作方案并采取综合整治措施,由此保护好森林资源以及地区生态环境,以下进行相关分析。
一、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基本原则
新时期在开展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工作过程中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国家政策有序回收,并坚决打击非法侵占国有林场林地行为,落实相关责任,完善保护体系。整体原则如下:其一,政府主导原则。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履行责任,组织职能部门共同参与林地被侵占问题,由此保证工作成效;其二,依法依规的原则。要结合国家以及自治区法律规范,严格遵守林地保护相关政策;其三,先易后难原则。在处理被侵占林地过程中需要处理容易回收以及近期被侵占的林地,之后处理回收难度大以及被侵占时间长的林地;其四,利益兼顾原则。需要针对不同情况制定策略,在明确林地权属的大前提下考虑群众合理诉求,实现林地租赁、清理回收、合作经营等方式的合理应用[1]。
二、多种因素造成国有林场林地被侵占
(一)法律意识淡薄,存在地方保护主义
当地群众把村屯附近山地当做风水宝地,或者把国有林场造林遗留的林地缓冲带当做自身土地并进行开荒开垦,然后逐渐蚕食侵占。此外,部分群众文化素质偏低,缺乏法律观念,通过种植、养殖与开采砂石获利,由此造成频繁出现侵占国有林地现象。
(二)社会环境复杂,林地管护难度较大
林场的林地具有零散分布的特征,并且与周边村屯的集体林地接壤和穿插现象,导致管护难度较大,并且林场和集体土地之间没有明显界线,农民普遍越过田间地头种植作物现象很普遍,并逐年逐渐扩大侵占面积。此外,由于侵占林地面积较小,难以立案调查,而国有林场林地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加之林场缺乏人力物力,导致管理难度较大,造成国有林场林地被长期侵占的社会原因[2]。
(三)历史遗留问题难以解决
上世纪80年代国有林场“三定”期间,相关部门核实不到位,导致同一宗林地颁发两个《山界林权证》,而重证错证问题也加剧了权属纠纷。
(四)权属证件描述不清
国有林场在八九、九0年全区开展林场权属稳权发证工作,因当时工作组技术和业务水平原因,对林场与集体协议界线描述不清,且没有在地形图上绘制界线,也是造成侵占和纠纷的最大因素。
三、开展综合整治工作难度问题剖析
其一,各级政府重视不够,存在走过场现象。对林场建设中的规划工作高度重视,但是在实地视察过程中了解不深入,未能及时解决林地被侵占问题;其二,各部门工作协调问题,没有形成统一思想。各级部门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期间需要实现信息畅通,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并且定期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但是实际工作缺乏协调性,没有统一思思想与方法;其三,执法打击力度不多,不足威协不法侵占行为。针对出现的林地被侵占问题没有对管理人员问责或者移送到司法机
关,导致相关工作缺乏震慑作用;其四,林场监管力度不够,造成重复侵占现象发生。对现代信息技术利用不足,巡查林区记录不详细,导致侵占问题多次出现。
四、如何推进开展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工作
(一)坚强领导,明确管理责任
其一,需要制定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相关制度,并且各市各县也需要完善工作机制,将工作统筹推进;其二,要求各地人民政府在国有林场林地保护管理中肩负主要责任,做好组织协调,建立综合整治队伍,并且明确国有林场回收时间节点,各级林业单位、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农业部门、国土资源单位需要在政府领导下各司其职。此外,国有林场需要肩负保护好林地的责任,要求利用好林场力量,合理进行人员调配,深入村屯加强和侵占人的沟通,并且将具体工作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及时发现被侵占行为,并通过司法途径加以解决[3]。
(二)严格考核,做到奖罚分明
当前要求自治区把国有林地被侵占问题整治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其中对完成综合整治任务的地区提供奖励,并且根据管理权限把综合整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进行绩效奖金分配过程中主要奖励完成任务的国有林场,当然也需要对综合整治工作不力以及管理失职导致严重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其一,各地区需要应用多种途径进行《森林法》等法规制度的宣传,比如利用新闻、新媒体等途径大力宣传综合整治工作开展的意义,告知干部群众侵占国有林场林地承担的法律责任;其二,在宣传工作开展中需要融入典型案例,由此结合法律规范达到教育目标,引导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有效减少阻挠林场生产经营以及侵占国有林地的行为;其三,各地政府需要在村屯张贴公告,明确被侵占地块面积、侵占人、回收期限,确保及时终止侵占行为并上交林场林地,与此同时相关部门也需要形成合力,动员侵占人配合工作。
(四)把握原则,做到严格执法
处理国有林场林地被侵占问题以及综合整治过程中要明确林权证具有的法律地位不得随意变更或者撤销林权证,并且各级政府需要履行责任,做到严格执法,对于情节较轻的情况进行行政处罚,如果存在犯罪行为需移送到司法机关,如果构成重点案件需要组建专案组调查。此外,被侵占国有林场林地种植的植被未经国有林场同意禁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发放采伐许可证,针对群众反应强烈以及影响恶劣的国有林场林地案件需要加大处理力度,做到限期结案。
(五)做好防控,维护工作成效
各级部门要重视群众意见反馈,掌握思想动态,提前分析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其中开展重大行动期间需要做好风险评估,提前制定应急预案,由此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此外,需要深入分析国有林场林地被侵占原因,然后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扶持周边群众生产生活,逐渐降低对林地的依赖,进而有效解决林地被侵占问题。
(六)积极探索,全面推行林长制
结合党中央和国务院颁布的相关意见做到分类施策、科学管理以及综合治理,积极探索和推动林长制并且形成以党组织领导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森林草原资源的保护职责,统筹多方力量,实现逐级逐层工作落实。一方面要求建立分场、管护站、护林员的责任层级以及总场、分场和管护站的监管层级,另一方面需要壮大护林员队伍,深入巡查,避免出现新侵占林地行为。此外,林场需要设置管理人员科学设定责任区域,重点关注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以及林地保有量等指标,然后细化管理任务[4]。
(七)应用科技,加强林业资源监管
新时期林区需要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比如遥感技术、地理信息技术,进而掌握未占林地情况,统计未被侵占林地、漏报新增被侵占林地等信息,建立森林资源一张图,打造动态化监测体系。与此同时,需要在重点区域建立实时监控网络,由此掌控资源动态变化,及时发现林业资源被破坏行为。
结束语:
综上所述,新时期国家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而国有林场起到了重要作用,当前国有林场侵占问题较为复杂,收复难度较大,需要各地政府、林业部门加强配合,完善监管机制,逐步实现被侵占国有林地修复,由此推动我国林业事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杨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回收研究[J].乡村科技,2021,12(29):81-83.
[2]韦宏宇.南宁市国有林场林地资源保护调查与分析[J].防护林科技,2021,22(3):67-69.
[3]张实.关于以国有林场为例探究林权纠纷主要类型——成因与对策的相关研究[J].农村科学实验,2021,23(3):145-146.
[4]肖靖.南宁市国有林场发展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J].绿色科技,2020,23(11):187-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