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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中心方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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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中心方案4篇民政局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中心方案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市级大厅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局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中心方案4篇,供大家参考。

民政局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中心方案4篇

篇一:民政局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中心方案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市级大厅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24•【字号】市政办函〔2020〕177号•【施行日期】2020.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市级大厅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务

  服务能力,着力打造“审批项目最少、收费标准最低、办事效率最高、服务水平最优”的营商环境“西安品牌”,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市级大厅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断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管理1.实施清单式管理。每年编制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清单以内的政务服务事项,应制定办事指南,逐项明确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受理条件、办理层级、实施部门、办理程序、实施范围、办理期限。不得以备案、登记、注册、年检、年报、认定、认证、审定等方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事项,切实做

  到“清单之外无审批”。(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严格事权调整程序。按照“审批事项最少”要求,“整链条”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市级取消、下放、委托及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经市审改办审核、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报市政府同意后正式发布。对于明确取消的政务服务事项,市级相关部门一律不得再实施审批;对于市级下放的政务服务事项,承担原审批职能的市级部门应明确审批标准,指导事权承接单位开展审批业务;对于委托的政务服务事项,要限期签订委托书,理顺事权关系,确保事权下得去、接得住、办得好。(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确保惠企政策落地。市级相关部门要以落实国家及我省、我市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为重点,大力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效压减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实现“收费标准最低”。各项惠企政策以及办理流程要在西安政务服务网对外公布,并在市政务大厅开设综合咨询服务窗口。(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4.事项统一进驻。凡涉及行政相对人需要提交办事材料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进驻市级大厅受理。部门设置的专业大厅,应在市政务大厅设立综合窗口。已实现全程网办的事项,应当在市政务大厅提供线下服务通道,统一实行“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网通办、限时办结”政务服务模式。对于暂未纳入进驻市级大厅工作范围的政务服务事项,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进一步理顺内部职能,优化审批流程,研究具体的受理方式和措施,条件成熟一批、及时进驻一批,市行政审批局做好相应的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目前尚未进驻事项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首批进驻,

  2021年3月底前完成第二批进驻,详见附件)5.规范受审服务。进驻市政务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前台综合受理、

  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原则,推行无差别受理。由承担相应审批职能的市级部门制定收件标准,市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依据标准统一收件、出件。

  设立行政审批处(室)的市级部门,其审批业务和审批人员要向行政审批处(室)集中,审批人员进驻市政务大厅审批专区集中办公;没有设立行政审批处(室)的市级部门,应根据其所承担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选派若干业务骨干,由一名处级领导干部(部门充分授权的“首席代表”)牵头负责,进驻市政务大厅审批专区集中办公;对年度办件量较小的事项,采取“留事不留人”的方式进驻市政务大厅,职能部门专人对接,综合窗口统一进行收件、出件。

  各部门进驻市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1年内不作替换。(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3月)

  6.提升工作效能。对市级各部门进驻市政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对外提供标准化、规范化服务。建立市级行政审批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进驻部门之间审批协同问题,优化审批服务流程,确保“办事效率最快”。完善首问负责制、告知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帮办代办制,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推行局长接待日制度,进驻市政务大厅的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在市政务大厅工作不少于半个工作日。健全完善电子监察和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实行审批服务质量定期通报制度。切实推进审批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实现“服务水平最优”。(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着力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7.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办深度。按照网上政务服务办理深度标准,进一步提升全程网办和“零跑动”政务服务事项比例。(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

  据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8.完善政务信息归集、共享、交换和应用机制。承担审批职能的市级部门要

  按照统一规定和标准,对自建系统进行接口改造,与西安政务服务网实现对接,促进政务数据的共享交换和开放应用。在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时,应当优先使用政务服务共享数据,可以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相关数据资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打造西安政务服务掌上品牌。依托西安政务服务网,汇聚市级部门政务服务APP资源,完善扫码乘车、预约挂号、社保服务、生活缴费等服务内容,依法依规实现人脸识别、统一认证等功能,打造集成、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掌上办事平台。(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西安城投集团;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0.完善电子证照系统功能。加强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中的推广应用,在市场准入、社会事务、工程建设等领域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优先使用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实现“网上申请、在线预审、线上盖章、线上出证”。(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加快实现政务服务“跨区通办”“一件事一次办”11.系统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的要求,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推进同一事项在全市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12.探索建立“跨区通办”奖励机制。在统一受理标准的基础上,引导鼓励区县、开发区积极实行“跨区通办”,进一步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探索建立服

  务奖励机制,通过市级统筹,对“跨区通办”中代收件量大、服务满意度高的区县、开发区,予以适当奖励。(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3.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要按照“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和“全生命周期”服务理念,以办好企业和群众眼里的“一件事”为目标,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加强信息共享、推行集成服务。以“出生一件事”“交房即交证”“一业一证”等领域改革试点为突破,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心的痛点和难点,在市级层面推出10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举措。(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不断改善政务服务软硬件水平14.切实加强政务大厅进驻人员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市级大厅定期培训机制,不断提高审批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市级大厅窗口工作人员通过服务外包方式统一聘用,加强窗口服务规范化、标准化、礼仪化,持续提升窗口服务品质。(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15.尽快完善市级大厅空间布局。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工作需要,尽快完善市级大厅的空间布局和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等;工作时限:2020年12月启动)由市行政审批局负责,根据国家和省上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并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工作推进情况。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定期开展督查,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实到位。市级相关部门要对照各自工作职责,持续推进“一门、一网、一次”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使企业和群众获得更多实惠和便利。附件:进驻市政务大厅事项汇总表

  附件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2月24日

  进驻市政务大厅事项汇总表(18个部门72项)

  部门序号

  部门名称

  目

  录事

  清目录清单名项进驻

  单称

  类时间

  型序

  号

  公2021

  价格争议调共年3

  1

  解

  服月底

  1

  市发改委

  务前

  2市级储备粮行2020承储资格认政年12

  备注

  定

  确月底

  认前

  其

  他2020重要商品和

  行年123服务价格制

  政月底定

  权前

  力

  公2020

  价格政策查共年124

  询、咨询服月底

  务前

  公2020提供粮食政

  共年125策和市场信

  服月底息咨询服务

  务前

  教师资格认行2021

  2

  市教育局6

  定

  政年3

  许月底

  可前

  行2020

  对教师申诉政年127

  的处理裁月底

  决前

  公2021

  共年3

  3

  市工信局8信用咨询

  服月底

  务前

  宗教团体、

  宗教院校、行2021

  宗教活动场政年3全市性宗教团体申请仍需递交材

  9

  所接受境外许月底

  料

  组织和个人可前

  4

  市民宗委

  捐赠审批

  行2021宗教团体成

  政年310立、变更、

  许月底注销前审批

  可前

  权力事项仍存在

  公2021民族政策及

  共年311法律法规咨

  服月底询

  务前

  政策咨询建议入驻

  公2021

  宗教团体基共年312

  本信息查询服月底

  务前

  信息查询建议入驻

  公2021宗教政策及

  共年313法律法规咨

  服月底询

  务前

  政策咨询建议入驻

  行2021

  保安员证核政年3

  14

  发

  许月底

  5

  市公安局

  可前

  行202015第一类易制政年12

  毒化学品运许月底

  输许可可前

  行2020放射性物品

  政年1216道路运输许

  许月底可

  可前

  行2021

  政年317慈善表彰

  奖月底

  励前

  公2021

  社会组织档共年3

  18

  案信息查询服月底

  6

  市民政局

  务前

  行2020

  撤销中国公政年1219

  民收养登记确月底

  认前

  20慈善信托备其2020

  案

  他年12

  行月底

  政前

  权

  力

  其

  他2020

  养老机构评行年1221

  估管理政月底

  权前

  力

  公2020

  慈善工作政共年1222

  策咨询服月底

  务前

  孤儿大学生公2020

  生活费学费共年1223

  保障政策咨服月底

  询

  务前

  公2020孤儿基本生

  共年1224活保障政策

  服月底咨询

  务前

  公2020

  社会福利中共年1225

  心养老咨询服月底

  务前

  公2020

  养老服务政共年1226

  策咨询服月底

  务前

  公2021

  最低生活保共年327

  障政策咨询服月底

  务前

  政策咨询建议入驻

  其2021

  7

  市司法局28对律师执业他年3

  仍需行政相对人递交材料

  年度考核结

  行月底

  果备案

  政前权力

  其

  他2021

  法律职业资行年329

  格认定政月底

  权前

  力

  仍需行政相对人递交材料

  行2021

  政年3“工伤认定申请”可进驻市人社

  8

  市人社局30工伤认定

  确月底

  局自建大厅办理

  认前

  对在消耗臭

  氧层物质淘行2021

  汰工作中做政年39市生态环境局31

  出突出成绩奖月底

  的单位和个励前

  人的奖励

  行2021

  清洁生产表政年332

  彰奖励奖月底

  励前

  行2021

  循环经济表政年333

  彰奖励奖月底

  励前

  跨设区的市其

  行政区转移他2021

  使用放射性行年334

  同位素和射政月底

  线装置作业权前

  的备案力

  需要委托开其

  展放射性同他2021

  位素和射线行年335

  装置作业的政月底

  建设单位备权前

  案

  力

  其

  他2020专项规划环

  行年1236境影响报告

  政月底书审查

  权前

  力

  对在污染源行2021

  普查工作中政年3

  37做出突出贡奖月底

  献的集体和励前

  个人的奖励

  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其

  施工程监督他2020

  管理,对进行年12

  38

  入省级评标政月底

  10市住建局

  专家库分库权前

  的申请人员力

  的初步审查

  39组织申报、其2021

  权力事项仍存在

  审查推荐省他年3级建设科技行月底

  项目政前权力

  其

  西安市建筑他2021

  工地农民工行年3相对人仍需预约验收、领取备案

  40

  业余学校备政月底

  表

  案

  权前

  力

  其

  他2021新型墙体材

  行年341料专项基金

  政月底返还

  权前

  力

  权力事项仍存在

  城建费用征行2021

  10市住建局42收

  政年3

  征月底

  收前

  其

  他2021

  城市配套费行年343

  减免核审政月底

  权前

  力

  其

  他2021

  项目及调剂行年344

  补贴的审核政月底

  权前

  力

  其

  水利工程法他2021

  人验收质量行年311市水务局45

  评定结论核政月底

  备

  权前

  力

  其

  水土保持项他2020

  目、淤地坝行年1246

  工程竣工验政月底

  收

  权前

  力

  其

  他2020

  拍卖企业的行年1247

  年审政月底

  权前

  12市商务局

  力

  行2021对外劳务合

  政年348作经营资格

  许月底核准

  可前

  行2020

  旅行社设立政年1213市文化旅游局49

  许可许月底

  可前

  公2020

  旅游政策法共年1250

  律法规咨询服月底

  务前

  公2020社会艺术水

  共年1251平考级政策

  服月底咨询

  务前

  公2020艺术品经营

  共年1252活动政策咨

  服月底询

  务前

  省级行政区行2020

  域内经营广政年12

  53播电视节目许月底

  传送业务审可前

  批(有线)

  54广播电视频其2020率使用许可他年12

  审核(甲行月底级)政前权力

  其

  他2020广播电视视

  行年1255频点播业务

  政月底甲种审批

  权前

  力

  广播电台、其

  电视台变更他2020

  台名、台行年1256

  标、节目设政月底

  置范围或节权前

  目套数审批力

  广播电台、其2020

  电视台设他年12

  57立、终止审

  行

  月底

  批

  政前

  权

  力

  其设置卫星电他2020

  视广播地面行年1258

  接收设施审政月底

  批

  权前

  力

  13市文化旅游局

  其

  广播电视节他2020

  目制作经营行年1259

  单位设立审政月底

  批

  权前

  力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其

  关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

  标准化评审他2021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安委办

  14

  市应急管理局

  行60单位资格认

  年3

  发〔2012〕9号):一、(三)

  证

  政月底1.三级评审单位由各市(区)

  权前安全监管局考核确定并向省安全

  力

  监管局政策法规处备案(备案资

  料包括附件1、2、3、4)。

  4.二级、三级评审单位分别于省安监局和各市(区)安全监管局发放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资格证书并向社会公布,资格证

  书有效期为3年。

  其公众聚集场

  他2021所投入使

  行年315市消防救援支队61用、营业前

  政月底消防安全检

  权前查

  力

  行2021

  棉花复验仲政年3

  62

  裁

  裁月底

  决前

  16市市场监管局

  行2021

  纤维检验的政年363

  复验仲裁裁月底

  决前

  行2020第二类精神

  政年1264药品零售业

  许月底务审批

  可前

  行2020

  广告发布登政年12

  65

  记

  许月底

  可前

  质量监管法公2021

  律法规政策共年366

  宣传、咨询服月底

  服务务前

  政策咨询建议入驻

  公2020

  提供统计信共年1267

  息咨询服务服月底

  17市统计局

  务前

  公202068统计专业技共年12

  术职务资格服月底

  考试咨询务前

  对外国留学人员在中国行2021境内参加考政年369古调查、勘许月底探、发掘审可前

  核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丙行202018市文物局级、施工资政年1270质三级和监许月底理资质丙可前级)资质审

  批

  行2020文物商店设政年1271立的许可许月底

  可前

  行2020

  政年1272文物的认定

  确月底

  认前

  

篇二:民政局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中心方案

  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按照国家和省、市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要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打造一流发展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联网通办是原则、孤网是例外,政务服务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高质量的政务服务。(一)到XX年底前1.“一网通办”方面: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公共服务事项至少开通100项。2.“只进一扇门”方面:县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比例不低于70%,5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3.“最多跑一次”方面: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3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二)到XX年底前1.“一网通办”方面: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公共服务事项至少开通150项。

  2.“只进一扇门”方面: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县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

  3.“最多跑一次”方面: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二、工作原则及责任分工(一)工作原则1.按照“县软环境办公室总体牵头协调,县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会议调度推动,县直各任务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的原则,高标准落实改革任务。2.按照“任务随着职能走”的原则,现行各县直单位承担的建设任务,在全县行政机构改革后任务跟着职能平移,保证改革任务连续性。3.按照“总体方案为主,补充方案调整”的原则,方案中既定建设指标、完成时限、任务要求等如有更新和变动,将适时印发补充方案,确保改革任务与省、市要求同频、同步。4.按照“按任务方向落实总体责任、按各专项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国家、省、市督查检查中发现问题时能够责任到单位、定位到人员。(二)总体责任分工1.“一网通办”工作:由县审批局牵头,发改局配合,共同负总责,县直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按照省定指标及时间节点完成。

  2.“只进一扇门”工作:由县编办负总责,县行政审批局及县直相关部门配合,按照省定指标及时间节点完成。

  3.“最多跑一次”工作:由县行政审批局、公安局、住建局、人社局、国土局、交通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新农合、医保中心、公证处等设服务大厅单位和县政务服务大厅各派驻单位按照省定指标及时间节点完成。

  三、任务分工及工作标准(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线上“一网通办”1.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事项(1)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进一步梳理、界定交通出行、教育教学、文化旅游、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扶贫济困、公共事业、法律服务、劳动仲裁、公共资源交易、治安管理等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范围。(完成时限:XX年10月20日前。责任单位:县编办;配合单位:县审批局、发改局、各相关单位)(2)围绕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点、堵点、痛点,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与省市同步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完成时限:长期推进。责任单位:县编办;配合单位:县审批局、发改局、各相关单位)2.实行政务服务事项“一库管理”。坚持“数据同源、更新同步”,以“分类准确,企业和群众看得懂、能办事、符合实际,省、市、县三级基本要素的名称和内容统一”为标准,与省市同步动态调整发布

  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并实时纳入政务服务事项“一库管理”,确保入库事项与省政务服务目录对应一致。(完成时限:长期推进。责任单位:县编办;配合单位:县审批局、发改局、各相关单位)

  3.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参照市级政务服务网后台建设标准,开发建设政务服务网上服务系统,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事流程,与市政务服务网对接。(完成时限:XX年10月31日前。责任单位:县审批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各相关单位)

  4.拓展网上政务服务渠道。积极与市信息中心对接,逐步将网上政务服务功能接入市政务服务APP系统和“XX发布”微信端,最终实现同一事项在XX市政务服务网、手机APP系统、“XX发布”微信端3个途径均可同标准办理。(完成时限: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推进。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县审批局、发改局,各相关单位)

  5.完善电子文件归档管理。推进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文件归档等法律效力,尽快消除电子化归档的制度障碍。(完成时限:XX年3月31日前。责任单位:县法制办;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审批局、发改局)

  6.全面开展政务服务领域文件电子化工作,研究制订政务服务领域电子文件归档标准和管理办法,帮助相关单位将有效存量证照和文件录入电子证照库,实现新增证照(批文)边下发、边电子化,存量证照(批文)逐步入库电子化。(完成时限:XX年3月31日前。责任单位:县档案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审批局、发改局)

  7.实现办事过程电子文件流转,改变纸质材料流转费时费力状况。(完成时限:XX年6月30日前。责任单位:县电子政务办;配合单位:县直各部门)

  (二)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线下“只进一扇门”1.规范政务服务中心运行。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外,政务服务事项要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做到“应进必进”“中心之外无审批”;原则上,不保留各部门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按照“应划尽划”原则,进一步将行政许可事项向县行政审批局划转集中。对不具备划转条件的事项,以“三集中、三到位”方式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时限:XX年12月31日前。阶段性工作按工作目标要求进行。责任单位:县编办;配合单位:县直各部门及省市驻XX单位)2.强化进厅人员监督管理(1)县行政审批局全权负责对进驻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指导服务等,进驻(派驻)人员党组织关系全部转入县行政审批局集中管理。建立完善行政审批大厅运行考核机制,各派驻单位的派驻人员由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在派驻单位同步应用并实行“一票否决”。(完成时限: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推进。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县直各派驻单位)(2)各派驻单位派驻人员实行定人定岗,坚决杜绝“轮岗派驻”。(完成时限: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推进。责任单位:县直各派驻单位;配合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篇三:民政局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中心方案

  精品文档word可编辑值得收藏精品文档值得收藏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意见思想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环节最少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服务最好效率最高的要求将与经济建设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和服务事项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形成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工作机制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大力打造廉洁高效服务优良的政府形象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中心、司、行、社):建立政务服务中心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就××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环节最少、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服务最好、效率最高”的要求,将与经济建设、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和服务事项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形成“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工作机制,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大力打造廉洁高效、服务优良的政府形象,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二、基本原则按照“窗口围绕社会转,部门围绕窗口转”的原则,调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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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运行模式,实现部门与服务中心运行机制的有机衔接,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不搞“双轨运行”。(一)有权必进原则。凡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及服务事项、涉及审批服务事项的收费都必须进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二)进必授权原则。凡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的部门(机构)必须将审批权限充分授予窗口,启用本单位“行政审批专用章”(在本县范围内使用,在行政审批权限范围内与本单位行政章具有同等效力,转报事项需加盖单位行政章)。(三)依法行政原则。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部门(机构)法定行政许可(审批)职能权限不变,法定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施主体地位和职责不变。(四)公开透明原则。实行政务公开,规范受理办理和协调督办机制,构建公正、透明的运行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五)规范运作原则。政务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统一规定的行为规则行事,遵循管理规则,不得违反规章制度。(六)方便群众原则。实行“一条龙、一站式”服务,着力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服务质量的标准。(七)廉洁高效原则。按规定程序办理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严禁吃、拿、卡、要和以权谋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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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加强监督原则。自觉接受县委、政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媒体和监督机关、群众的监督等各种监督,促进政务服务中心持续、高效、廉洁、规范运行。三、机构建设(一)中心机构建设。为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决定成立××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为县政府直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挂靠县政府办,核定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内设综合科、监督科2个科室。(二)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各部门(机构)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服务工作。2.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运作程序和规则。3.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初审并报县政府决定。4.对县直单位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对乡镇为民服务站报送县直单位审批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协调。5.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人事和行政管理,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组织对县直部门(机构)行政服务事项窗口工作的考评并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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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7.提供咨询、代理服务,承担推行政务公开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8.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三)人员管理。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原单位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以中心管理为主按规定开展工作。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返回原单位,作为原单位对其考核的最终结果和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窗口工作人员在原单位的相关待遇不变。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四、规范运行(一)明确职责,规范项目和窗口工作人员进中心。各单位按照“有权必进,进必授权”的原则,将本单位的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涉及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收费等,纳入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根据目前的实际,下列35个单位进入中心设立窗口:发改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经济局、商务局、环保局、卫生局、司法局、公安局、工商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地税局、国税局、质监局、民政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农机局、水务局、文化局、教育局、民宗局、计生局、煤炭局、旅游局、地震局、交通局、安监局、药监局、人防办、残联、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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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管理所。第一批进入中心的单位:发改局、卫生局、司法局、建设局、国土局、商务局、经济局、环保局、人防办、运政管理所。与中心联网办公单位: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民政局、公安局、林业局、财政局、劳动局、人事局、监察局、药监局、质监局、水务局、地震局、农行、消防大队。1.认真做好项目的清理上报。各部门(机构)要组织精干力量做好项目清理上报,内容含进驻项目名称、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按a、b、c、d、e“五类办理制”(即:a.窗口当场即可办理,b.需窗口转单位领导签批办理,c.需现场踏勘核实办理,d.需部门联合办理,e.按规定不能办理)。对进驻事项进行标识注明,同时需要对暂不宜进驻或不应进驻项目说明原因。2.充分授权窗口工作人员。对依据、资料充分,可直接办理的事项授权窗口工作人员直接办理,对不能在窗口办理的事项,要责令相关科室按规定时限办理。3.规范收费。实行“以票统管,统一收费”。各种涉及审批服务事项的收费(含非税收费项目,需专业勘验和地点不固定的项目除外)必须进入中心,在指定的银行窗口办理。(二)创新机制,规范运行模式。按照“一门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原则,实现行政效能大幅提高。1.公示窗口申办流程。各部门(机构)必须按照“行政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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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审批内容、办事程序、审批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审批责任人公开”的要求,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以及申请书示范文本予以公示。建立统一受理申请、统一送达决定的台帐,以备公众咨询、查阅。进驻服务中心的行政服务事项,各部门(机构)不得在中心之外另行受理和办理,不得让申请人在窗口、部门之间来回跑,窗口人员必须按照承诺规定时限办结服务对象的申请事项,对超过承诺时限的实行超时默认。对须由几个部门或单位联合办理的事项,由责任主体单位牵头或由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实行并联审批制。对一些重大、重要、重点投资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制”和“全程代办制”,由中心领导牵头组织有关窗口部门联合会审、现场踏勘、签署意见,督促服务窗口快速办理和流转,并由中心全程代办审批事务。对缺席并联审批、联合现场勘察、联合审查会的部门视为默认,部门无条件补办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2.实行“首席代表”制。各单位设立审批首席代表,由原单位委任的首席代表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本单位的名义履行行政审批职权;涉及转报上一级审批的事项,由首席代表以本单位名义履行行政审批事项的初审权。首席代表实行a、b角制。进驻单位要确定1名分管领导为a角,带班中心工作,不参加中心的考勤;同时安排1名中层干部作为b角,窗口负责人由b角担任,严格实行中心的考勤制度。窗口负责人必须是熟悉本单位审批业务的正式在编人员。各单位除确立窗口工作人员外,必须配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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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补充岗,确保不出现窗口无人的情况。3.实行“否定事项备案审查制”。进驻部门窗口对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给以否定退回的,要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实质性的否定理由,并报政务服务中心备案;凡经政务服务中心审查否定不当的,责成进驻部门(机构)重新按时办理。4.实行“集中联合年检”制。认真清理规范年检年审项目,设立联合年检年审窗口,集中进行年检年审。(三)规范办理事项管理。规范服务中心办理事项管理,简化办事环节,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1.即办件:程序简便,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一般审批事项的属即办件。对即办件必须即收即办,直接办理。2.退回件:服务对象正式向窗口申请,其申报材料主件缺少的;申报材料齐全,但项目内容明显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申办事项经现场踏勘、调查、核实,不具备批准条件的均属退回件。对退回件能当场认定退回的,要当场退回;不能当场退回的,最迟不得超过3天退回。3.补办件: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中已有主体但未带来的;申请材料非主体材料不全,服务对象承诺补齐的;申报材料主体完整,少数附件不全但不影响审批的均属补办件。补办件的办理时限从服务对象补齐材料之日算起。4.承诺件:申请事项涉及两个主管部门或需经审核、现场踏勘,应承诺在一定期限办结的均属承诺件。若窗口工作人员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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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结的,应由受理窗口单位负责办结,并在公开承诺的时间办结,原则上不得要求服务对象去中心窗口以外办理任何手续。5.联办件:服务对象的申请需3个以上主管部门审批或投入较大的基建或技改项目的均属联办件。对联办件由中心根据情况及时主持召开联审会议,明确联办的责任部门和相关内容,并作出相应承诺。6.上报件:服务对象的申请事项属转报、上报的审批事项的均属上报件。对上报件窗口单位应向服务对象承诺上报时限,负责全过程办理。(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行政效率。按照“节约成本、科学实用、便于操作、效能监察”的原则,加强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提高中心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1.政务服务系统有关的各类办公设备由中心统一购置。2.电子政务系统运用电子大屏、触摸屏、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交互式查询方式,满足服务对象咨询、预约或受理各类事务。同时,中心要实现网站提供申请书格式文本、电子表格免费下载功能,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务。3.充分利用信息网络资源平台,推行网上公告、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审批、网上投诉、网上监管。(五)健全监督体系,坚持公开透明。不断健全监督体系,确保优化环境、优质服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1.健全政务服务中心监督体系。要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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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收费、出证等各个环节,通过电子政务系统、现场巡查、组织检查等多种手段实行动态监督。2.健全社会监督体系。要结合政务公开,设置群众意见箱,对外公布电话,开通网上投诉信箱,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系,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的投诉举报,并及时核实处理。3.健全行政监察体系。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情况实施效能监察,依法依纪对政务服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加大对项目和收费应进不进、多头受理以及实施过程中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办理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确保政令畅通。(六)强化指导职能,加强中心管理。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内部的管理,使政务服务中心真正成为体现政府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的窗口。1.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县政务服务中心必须统一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工作期间要采取各种方式对业务技能和相关知识进行系统教育,纪检监察、组织和人事部门要积极给予指导。2.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流动管理。选派到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除特殊情况外,工作时间必须满2年,原单位不得随意调用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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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重视窗口工作人员的培养。切实把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培养、锻炼后备干部的基地,组织人事部门要经常深入窗口,关心、了解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现,在实践中发现、培养和锻炼干部,鼓励后备干部到窗口锻炼,对在窗口工作中尽职尽责、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优先提拔、任用。五、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为做好政务服务中心的组建工作,特成立××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由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进驻部门要积极支持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加大对窗口工作的领导力度,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组建专门工作班子,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从人员选拔、项目进驻、办公设备等方面予以保障,促进窗口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规范运行。(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给予大力支持。县财政局要保障中心前期建设资金及相关工作经费,后期运行经费由县财政列入预算,按年拨付给政务服务中心,确保中心正常启动运转;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做好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的上报、审批、领导干部考察任用、机构建立等相关工作;县建设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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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建设设计、工程质量监督;县信息产业办、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网络建设的设计、工程的质量监督及维护;县政府法制办、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等部门要配合做好入驻项目事项的清理。(三)加快进度,分步实施。确保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XX年上半年正式投入运行。一是加快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建设进度,县政务服务中心暂时设在运政所,确保在20XX年6月30日前投入使用;二是认真做好进驻项目和窗口工作人员的调查摸底工作,各部门(机构)要在20XX年6月30日前将本单位进驻项目、窗口工作人员和首席代表报县政府审定,20XX年6月30日前各部门(机构)必须完成进驻项目的流程再造和进驻窗口工作人员办理行政服务事项的业务培训工作;三是加快电子办公系统建设,要确保在6月30日前完成调试,确保服务中心在6月底进入试运行阶段。(四)探索创新,拓展服务。一是完善行政服务网络,各乡(镇)要建立为民服务站,村委会实行行政事项服务代办员制(由一名村委会副主任兼职)。二是逐步将供电、供水、燃气、通讯等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公共服务项目以及相关中介机构引入政务服务中心。三是整合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资源机制,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国有土地经营性出让以及交通、水利、药品采购等涉及到的招标投标工作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招标投标服务区进行,努力形成全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大平台、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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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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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民政局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中心方案

  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禹城市优化政务服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1.28•【字号】禹政办字〔2018〕83号•【施行日期】2018.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禹城市优化政务服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禹政办字〔2018〕83号

  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禹城市优化政务服务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

  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1月28日

  禹城市优化政务服务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优化政务服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字〔2018〕80号)和《中共禹城市委办公室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禹办字〔2018〕15号)要求,扎实推进“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一网通办、一线连通、一次办结”等“五个一”集成服务,全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政务服务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大力推进政务大厅“一窗受理”(一)工作目标。在政务服务大厅分类设置综合窗口,全面推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一窗受理”模式。2018年9月底前,政务服务大厅基本实现“一窗受理”服务;2018年12月底前,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和标准,保障“一窗受理”规范运行。(二)推进措施1.推动线下“只进一扇门”。对照《德州市市级“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德职能〔2018〕4号),推进市教育局、公安局、旅游局、司法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残联、人社局、卫计局、住建局、房管中心、人行、检验检疫等与企业建设项目、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和授权,实现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各部门要按照“一窗受理”要求,抓紧制定具体进驻方案,签订授权书,市直有关部门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公安局、旅游局、司法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残联、人社局、卫计局、住建局、房管中心、人行负责,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2.推动行政许可事项“三集中、三到位”。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必进的原则推动本级行政许可、依申请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未划转

  行政许可事项的部门(单位),落实行政许可事项“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推动行政许可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科室向政务服务大厅集中、行政许可事项向服务网办理集中,实现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委托到位、电子监察到位。认真梳理进驻大厅事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加强对事项和运行要素的动态管理,提高事项标准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编办、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3.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按照“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模式要求,优先推进不动产登记、商事登记、建设项目、涉税服务、医保服务等热点事项“一窗受理”。要加快推进市国土资源局、税务局、房管中心部门之间数据资源共享,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系统全面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税务局、房管中心、市场监管局、住建局、人社局、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前)

  4.推动线上线下集成融合。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时汇入网上申报、网上预约、排队叫号、服务评价、事项受理、审批(审查)结果和审批证照等信息,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无缝衔接、全过程留痕,为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下“只进一扇门”提供有力支撑。全面提供证照和有关资料第三方物流寄递服务,并提供在线查询服务,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督窗口服务过程。(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18年10月10日前)

  5.健全运行机制和标准。积极推广和实施相关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提升政务服务大厅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一次告知、收件登记、材料补正通知单、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批准(不予批准)决定书等制度。建立健全大厅进驻人员选配、日常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完善大厅运行管理机制,加强对窗口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综合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18年10月10日前)

  二、大力推进关联事项“一链办理”(一)工作目标。以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为重点,按链条优化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关联事项,精简办事环节和材料,将“一事一流程”整合为“多事一流程”,在9月底前对量大面广、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推行“一链办理”,逐项编制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该项工作需配合上级相关部门,由市县两级协同推进。(二)推进措施1.梳理“一链办理”事项目录清单。在户籍办理、车辆和驾驶人证照办理、公证办理、社保缴纳、劳动就业、民政救助、残疾人证办理、养老机构设立、民办教育机构设立、个体诊所设立、药品零售企业设立等民生领域,深化关联事项业务融合,将涉及多部门的事项按链条优化组合,形成“一链办理”事项目录清单。(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局、司法局、人社局、民政局、残联、教育局、卫计局、食药局具体负责,市行政审批局汇总)2.大力推进减材料、减环节。整合涉及多部门事项的共性材料,推广多业务申请表信息复用,通过“一表申请”将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齐、后续反复使用,减少重复填写和重复提交。2018年年底前,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2019年年底前,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3.推行关联事项“一套材料、一张表单、一个流程”。各相关部门依据确定的“一链办理”事项目录清单,全面梳理各事项链条中的实施要素。明确服务流程的特殊环节,中介服务、办理时限和同一事项不同环节办理的权限划分。逐项编制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绘制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事项办理流程图,形成市内“一链办理”事项“一套材料、一张表单、一个流程”。(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局、司法局、人社局、民政局、残联、教育局、卫计局、食药局具体负责,市行政

  审批局汇总;完成时限:2018年10月10日前)4.完善业务运行机制。“一链办理”事项实行“一窗受理”,各关联部门并

  联协同办理,优化再造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能。加强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建立工作规范和协调督办、反馈评价机制。加强“一链办理”事项办理实施清单要素的动态调整,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准确的咨询解答和最优的办理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18年10月10日前)

  三、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加快政务服务平台与部门自建系统对接整合,基本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和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网上服务全覆盖,积极推动行政处罚等权力事项上网运行,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2018年年底前,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2019年年底前,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二)推进措施1.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按照上级部署,加快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平台“一窗受理”系统与部门自建系统对接整合。按照《全省行政许可业务系统数据集成方案》,规范与省级民政审批系统的对接,按规则绑定事项交换编码,积极推进市级自建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充分利用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成果,提高政务服务数据归集和资源共享的质量水平。加大在线打证系统应用力度,探索推进电子签章应用。进一步配合完善山东政务服务网身份认证、网上缴费、预约办理、证照共享、并联审批等功能,提升政务服务APP、微信公众号等相关服务,鼓励开展在线咨询答疑和个性化服务,不断提升用户体验。(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2.推动“三级四同”工作。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着力实现政务服

  务事项的事项名称、事项类型、法律依据、基本编码基本实现相统一,为推动事项“网上办、移动办、就近办、异地办”提供基础条件。(责任单位:市编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3.提供“傻瓜式”办事指南。组织开展事项清单“原子化”梳理,将事项、情形、材料分解到“最小颗粒度”,制定出标准模板,实现事项清单“原子化”梳理,受理内容、办理时限、方式、申报材料等基本要素全部规范统一,作为前台受理与后台审批的一致性材料依据,倒逼部门消除模糊语言和兜底条款,大幅度压减自由裁量空间,争取让受理员“一看就明白、一学就上手”,让群众“一来就会办、一次就办成”。(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4.推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上网运行。依托省、德州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山东省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将各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纳入服务网管理,并完成省、德州市和我市三级权力运行系统互联互通,实现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公开、执法全过程网上记录和网上跟踪监督,推动行政执法工作信息化、标准化,提高执法公信力和效率。(责任单位:市法制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5.推动网上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庄(社区)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完善乡镇(街道)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功能,提高事项办理、咨询答复的质量和效率,提升市、县、乡三级互联互通水平。大力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向城市社区和中心村延伸,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和多数中心村,让网上政务服务惠及更多基层群众。(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四、大力推进政务服务热线“一线连通”

  (一)工作目标。以“一号受理、互联互通、方便群众、服务决策”为目标,按照省、德州市要求,做好政务服务热线整合工作,实现全市政务服务热线系统数据的整合汇聚,建成全市统一的12345政务服务热线。2018年10月底前,巩固我市热线整合成果。2018年12月底前,进一步规范热线办理流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标准化水平。

  (二)推进措施1.巩固我市热线整合成果。在2018年2月2日我市“2512345”热线撤销、整合的基础上,按照德州市要求,根据德州市级整合进程,积极引导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一号呼叫、反映问题、主张诉求。(责任单位:市热线办;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2.加强热线运行管理。根据省、德州市政务服务热线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我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管理办法,规范热线办理流程、督办追责、运行评价等工作,做到“实时受理、及时转办、严格督办”,提高热线受理事项的办理质量和效率。建立热线运行定期分析报告制度,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数据参考。(责任单位:市热线办;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五、大力推进贴心帮办“一次办结”(一)工作目标。建立帮办(代办)制度,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领域和政务服务事项为重点,由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窗口审批人员根据企业和群众意愿,对需要帮助办理的事项,提供“一对一”贴心帮办(代办)服务。(二)推进措施1.明确帮办范围。对照禹城市“一次办好”事项清单,梳理、编制政府为群众和企业办事帮办清单。原则上,办理环节多、时限跨度长、涉及部门多的复杂事项应纳入帮办事项清单,根据企业和群众意愿提供帮办服务。(责任单位:市编办牵头,市行政审批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2.建立帮办机制。按照“自愿委托、无偿代办、协同联动”的原则,建立帮办服务工作机制,明确事项帮办条件和相关方的权利与义务。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关联事项,梳理优化帮办服务流程,探索建立牵头部门负责制。强化有关人员业务培训与管理,提高帮办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编办、行政审批局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3.提供免费代办服务。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由代办机构为新设立企业和建设项目提供无偿代办,建立“线上”“线下”双向联动,让投资者享受更优质的服务。代办机构免费提供包括前期咨询、材料准备、业务办理、证照送达等全过程服务。代办专员帮助网上申报和准备纸质材料,确保登记材料“一次过”,签字签章“零退回”,让创业者开办企业“一次办好”。(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六、保障措施(一)建立“五个一”工作推进机制。按照“一个行动、一套方案、一个市级领导负责、一个牵头部门、一个工作专班”的工作要求,秉承“专门、专人、专注、专业”的理念,抽调部门业务骨干,成立创新政务服务专项行动专班,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建立相应的推进机制,集中力量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要认真制定并公开优化政务服务行动的具体落实方案,细化分工,压实责任,逐一兑现。(二)开展群众评议活动。充分利用“我为‘一次办好’找问题提建议”微信平台和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组织开展群众和企业“一次办好”评议活动,以办事群众切身感受评价政务服务“一次办好”工作。开展部门“一把手”体验改革、“党员代办”等活动,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建议,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改革。健全问题整改和反馈的长效管理机制,向群众公开承诺重点问题限期整改。对群众评价高的改革经验和特色亮点,及时上报并在全市推广。

  (三)注重协调配合。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一项一项梳理、一件一件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做到各司其职、主动配合,齐心协力抓好任务落实。

  (四)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五个一”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把落实推进情况列入有关重点工作督查,采取现场督导、明查暗访、查阅文件等方式进行真督实查。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机制,抓好网上政务服务、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热线等工作的考核。加强工作通报和考核结果运用,对积极作为、落实到位、社会满意度高的部门(单位)通报表扬;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工作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限期整改,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细落地。

  附件:1、全市优化政务服务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分解表.doc2、禹城市优化政务服务专项行动工作专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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