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整顿规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最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整顿规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最新),供大家参考。
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整顿规范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最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X〕13号)、《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通知》(X教基发〔X〕7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X市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整顿规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X府办函〔X〕12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市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整顿规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 府办函〔X〕127号)精神,按照市政府关于校外培训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以学科类培训为主的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杜绝校外培训乱象,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对象
(一)全面取缔一批。坚决取缔无证无照(办学许可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工商执照)、无合法办学资质、无安全保障(无消防安全许可证、无食品卫生许可证、存在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和个人。
(二)整顿规范一批。整顿规范有证有照但达不到办学条件、基础教育学段(重点在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体育等学科)培训中存在超纲教学、无师资办学等不规范办学行为的培训机构。
(三)扶持提升一批。扶持提升依法依规、管理规范、办学条件较好、办学行为规范、专业师资队伍完备、有较强办学愿望和社会责任感的培训机构。
二、治理重点和措施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校外培训机构“六查”内容,对我县校外培训机构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进行重点清理整顿规范。
(一)在培训内容方面。对基础教育学段在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体育等学科类培训中存在“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突击备考”等行为的培训机构进行严厉查处;对将培训结果直接或间接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严厉查处;对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等级考试及竞赛的培训机构,一律立即停止。
(二)在办学条件方面。对场地、消防、食品卫生等方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立即停办取缔;对无证无照的校外培训机构立即停办取缔;对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含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未取得办学或培训许可资质的培训机构,不得开展教育培训业务,不得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三)在从业人员方面。对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有偿补课、有偿家教的公办中小学教师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有偿补课、有偿家教的民办中小学教师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的在职公(民)办教师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治理安排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X年3月—X年5月31日)。大力宣传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整顿规范重要意义,提高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依法办学、规范办学的认识,引导家长及学生转变教育观念,进一步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第二阶段:全面摸排(完成时限:X年6月1日—X年7月31日)。一是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管理谁清理”的原则,由县政府统筹安排教育、人社、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许可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摸底排查,并据实填写《X县校外培训机构自查情况登记表(许可登记机关填写)(附件1),报县教育局汇总审核后报市教育局。二是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县政府统筹安排,以乡镇(社区)、网格化为单位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以“地毯式”排查,并据实填写《X县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情况登记表(乡镇、社区填写)》(附件2),报县教育局汇总审核后报市教育局。三是由教育局牵头统筹,以学校为单位统计在校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并据实填写《X县在校学生校外培训情况登记表(中小学学校填写)》(附件3)。
(三)第三阶段:集中治理(完成时限:X年8月1日—X年12月30日)。一是县级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整顿规范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以第二阶段摸排结果为基础,县教育局统筹,各乡镇(社区)、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组织教育、民政、人社、市场监管及乡镇(社区)等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根据清理情况进行研判分类确定治理对象,制定一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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