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峙县“三个建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繁峙县立足实际,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规章制度建设三方面着手,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双日双评”活动为载体,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纳入各机关党组织学习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党务工作者、全体党员职工对《条例》的认识,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
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结合每月“党建工作例会”、“党务工作人员培训会”,强化各机关党支部分管领导和专职党务工作者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综合素质,提高党务干部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本领,切实把基层党支部这个“战斗单元”建好。
三是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一是严格落实部门“一把手”亲自抓党建工作的机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职”的责任,党组(党委)书记带头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在重视、支持、指导党建工作的方面抓好部署落实。二是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考核体系,把抓机关党建工作的情况和成效,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指标,以此来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中共繁峙县委组织部 郑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