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荣区“三举措”扎实做好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
新荣区坚持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三项举措,提升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增强党员自觉交纳党费意识。全区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党费收缴管理工作,通过“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对广大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同时,把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及中央和省、市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作为各支部必学内容,让每位党员特别是离退休党员深入了解有关党费缴纳的规定和要求,引导党员自觉按时按比例交纳党费,增强党员自觉交纳党费的意识。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认真做好党费管理工作。该区对党费工作非常重视,各党支部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规定,每年年初认真填写《党员交纳党费基数核定表》,建立党费收缴台账,按月填写《党员缴纳党费台账表》,严格落实“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6类18项具体项目”。区委组织部党费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分开,党费会计和出纳分设,各级党组织都指定专人负责党费工作,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组织上缴党费有记录。每年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情况,每年对区管党费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公示,广泛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不断推进党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严格审批程序,合理安排使用党费。在党费的使用上,严格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做到统筹安排,开支合理,审批严格,手续完备,账目清楚。对党费的使用,严格执行了只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这个规定范围,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培训,订购、印制党员学习资料,购置党员电教设备,开展党员活动,表彰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补贴建国前入党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等。对上级下拨的党费,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做到专款专用。(王文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