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城区严把拟提拔干部档案审核关
平城区注重加强干部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确保干部档案“建准”“管严”“用实”,坚持从源头把好干部档案“出入关”,使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关口前移,严防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
合理确定时间,确保干部档案审核及时有效。充分发挥档案审核在干部任用方面的重要作用,实行“先审核、后考察”的办法,把档案审核的关口前移,由考察环节提前到初始提名阶段。
突出审核重点,确保干部档案审核准确无误。把影响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档案信息作为审核的重点,认真审核干部的“三龄两历”,干部或公务员身份等内容,看其是否符合拟任职务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明确规定,审核中发现档案材料严重涂改的不批,重要材料有伪造的不批,重要依据材料缺少不能提供的不批,干部、公务员身份存在疑问不能解决的不批。
全程记实审核,健全档案审核责任追究机制。干部任免工作中,对拟提拔干部的档案实行全过程审核。对各环节审核的情况如实记录,并由审核人员和主管领导签字确认,使每一步操作流程、每一步审核环节都记录在案。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实事求是界定各环节和程序的责任主体,凡因不认真审核档案造成采集干部信息不准或故意隐瞒事实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的,根据所出问题的环节和情节的轻重,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供稿人: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