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加强公务员诚信体系建设守好准入关,严考促长效
中国组织人事报葫芦岛讯 (通讯员 孙秀展)近年来,辽宁葫芦岛市立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聚焦信用环境建设重点任务,不断加强公务员诚信体系建设,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注重源头严筛选,把好准入诚信关口。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和《辽宁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在近3年公务员招考中,将“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纳入“不得报考”范围,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对外进行公布。在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中,将“查询考察对象信用记录”作为公务员录用前考察的重要指标,考察结束时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时,人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录用。
注重培训严管理,提升整体诚信意识。将诚信教育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党校(行政学院)教育主阵地作用,每年举办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精心设置重点课程,集中开展入职宪法宣誓,为新录用公务员上好职业生涯的第一课;持续举办公务员示范培训班,把营商环境建设等相关诚信知识内容纳入教学计划,推动诚信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举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题培训班,特邀全国信用建设领域专家对各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市属企业主要领导进行专题辅导,提升诚信建设能力。
注重日常严考核,抓好长效诚信服务。完善公务员平时考核体系,将“诚实守信”“依法办事,严格依法履职,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和方式执行公务”等内容作为共性指标,纳入职业道德考核范围。聚焦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对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的公务员突出“服务承诺兑现情况”考核,激励开展诚信服务、优质服务、群众满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