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县“三落实”做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更好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沁县多措并举抓实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压实责任。市考核任务指标下发后,县考核办将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县的4大类100项考核指标,细化分解到33个县直单位,每项任务都有1名县领导和1名单位领导负责落实,确保了件件有反馈、事事有落实。组织召开2次考核工作推进会,加强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研判,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跟踪督办。坚持一月一汇报制度,及时掌握各项指标任务完成落实情况。县考核办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向分管县级领导和责任单位发放提醒卡进行督办。对达到序时进度的指标任务进行月提醒,对标对表,挖掘特色亮点,奋力赶超;对未达到序时进度的根据预警实时提醒,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对完成有困难的指标任务,积极查明原因,寻找措施,确保年度任务顺利完成。
一线督查。分管县领导经常深入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工程和项目一线调研,听取情况汇报,详细了解党建任务、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营商环境和专项工作各项指标任务推进情况;各责任部门到一线调研,面对面精准指导,现场解疑释惑,第一时间安排部署,各种资源得到了有效调动,加快了指标任务落实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