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县“三坚持三确保”做好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任职工作
今年以来,代县认真贯彻落实《忻州市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实施细则》及《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基层党组织“无人可选、有人难选”问题精准发力,严把“选好、管好、用好”三个环节,激励机关干部到农村一线大展身手、干事创业,推动农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
坚持把好“遴选关”,确保“选优派强”。在选派环节注重以事择人、人事相宜、人尽其能,真正让机关优秀的人才、农村需要的力量选派到村。突出政治标准,选出好人才。要求县乡机关单位着眼大局、立足长远,把素质好、工作得力的好干部放到基层去,让有能力的干部在实践锻炼中增强党性、改进作风、磨练意志、增长才干。在人岗匹配上,综合衡量供需关系、精准测算干部专业特长和岗位能力需求,谋求最大“公约数”,真正把“好钢用到刀刃上”。结合软弱涣散整顿工作,重点向村党组织书记不胜任不尽职的村下派,围绕软弱涣散“六类重点”问题全面摸底排查,对党组织书记不胜任现职导致班子战斗力不强的,坚决撤换,并由下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及时补任;结合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工作,重点向班子老化、党组织书记能力动力不足的村下派,优化农村“两委”干部年龄结构,提升农村基层组织活力。
坚持注入“强心剂”,确保“身入心入”。围绕“政治上引领、思想上教育、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出台选派干部管理考核办法,为选派干部融入乡村、干事创业、成长成才创造条件、消除顾虑。各乡镇按照选派村党组织书记相关待遇、村集体经济增长奖励机制等研究确定选派村党组织书记考核奖励标准及发放办法。加大生活保障力度,乡镇负责为选派干部办理任职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开展体检,相关费用由县财政以专项经费形式全部予以保障。同时,要求乡镇和村为选派干部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确保全部具备“有住房”、“能取暖”、“办公条件有保障”的基础条件。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对任职期间工作优秀、成绩突出的选派干部,任职期满后可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可以优先提拔重用。
坚持念好“紧箍咒”,确保“管好用好”。县、乡两级党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面从严要求、从严管理,真正让选派干部成为一线“尖兵”。定期谈话常关心、多提醒。结合职责任务,定期听取汇报和开展常态化检查,确保选派干部在岗在位在状态,对选派干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加强选派干部教育约束。各乡镇党委书记定期与本乡镇选派干部谈心交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促进选派干部提升工作水平。(中共代县县委组织部 张国祥)